文化馆介绍

Introduction

大邑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,原馆舍坐落在大邑县月池坝街43号,文化馆在此办公一直到1998年。1998年以后迁址到晋原镇滨河路中段117号县艺术宫内办公。2008年汶川“5.12”大地震后,县艺术宫严重受损,迁移到县体育中心临时办公。2012年2月15日搬迁到桃园新城内蒙古大道2号艺术中心办公。在2020年全国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,被评为国家一级馆。

主要工作职能是:组织群众文化活动、繁荣群众文化事业,文化宣传、文化交流、文艺活动组织、业务创作团体管理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等工作。文化馆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,全年免费开放,常年开展“成都文化四季风”、“我们的节日”、“走基层”文化惠民等品牌群众文化活动。开展对基层文化站、村文活动室业务指导、辅导、培训等工作。

文化馆下设馆长办公室、副馆长办公室、书记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、摄影辅导室、文学辅导室、戏剧曲艺辅导室、美术辅导室、书法辅导室、音乐辅导室、舞蹈辅导室、老年少儿辅导室、非遗办公室、非遗展厅、群文调研室、书法美术工作室等艺术辅导门类。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1人,中级职称4人,初级职称6人。业务干部队伍素质好,业务水平高,工作能力强,具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组织辅导培训的能力。

各科室工作职责:行政办公室—负责文化馆办公室的工作;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各项工作总结,各项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文化馆党支部工作。群众文艺辅导—负责文艺作品的创作工作;负责辅导培训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文艺爱好者工作;负责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、艺术创作活动;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活动;负责群众艺术团体管理、群众文艺队伍建设工作。非遗保护工作—完成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申报工作;协助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遗活动和培训传承人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