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

点击:4554 添加时间:2010-10-10 信息来源:

3月24日,经县政府98次常务会研究,同意将“鹤鸣金枪剑指功”、“阴氏中医正骨”、“烟霞花船会”列入大邑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4月28日,经成都市文化局审核推荐、专家审议、社会公示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局际联席会议审核、并呈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,西岭山歌成为大邑地区第一批传习所。

7月12日,成都市文化局、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(西岭山歌)授牌。

10月10日,“唐场豆腐乳制作工艺”、“牛儿灯(新场)”列入成都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同时《西岭山歌》、《牛儿灯》、《唐场豆腐乳制作技艺》等三项已完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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